被限高后到底哪些事不能做:一张清单说全

2026-09-18 · 约 507 字 · 执行实务

限高令全称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」(法释〔2010〕8号,2015年修正)。被限高后,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,九项清单:

出行类: 乘飞机;列车软卧;轮船二等以上舱位;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;其他动车组(D字头)一等以上座位。

住宿消费类: 住宿星级以上宾馆、酒店、夜总会、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。

购置类: 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、扩建、高档装修房屋;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;租赁高档写字楼、宾馆、公寓等场所办公。

生活品质类: 旅游、度假;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;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。

其他: 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(兜底条款,执行法官可个案认定)。被执行人是单位的,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实际控制人同样受限;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的,可向执行法院申请。

三个常见误会:

1. 坐高铁不是全禁:G字头全禁,D字头能坐二等座;普通列车硬座硬卧不受限。

2. 限高≠冻结一切:工资卡里保障生活的基本费用,法院会留出必要份额。

3. 想办法绕开=升级处理:借他人身份购票、用他人账户消费,违反限高令可被纳入失信名单,还可能被罚款拘留。

解除路径: 履行完毕、达成和解并履行、或提供有效担保申请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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